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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不合是沒有辦法離婚的.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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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調解不能委由律師代理要親自出席.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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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財產是負的怎麼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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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六個月以上看不到子女也可以向法院聲請探視即會面交往.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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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如何可以拿到贍養費呢.jpg


 




 


「在台灣如何可以拿到贍養費呢?」
 
這幾天鬧得沸沸揚揚的新聞事件,就是王力宏跟李靚蕾事件,新聞媒體報導標題「上億贍養費」...,那是不是離婚就可以拿贍養費呢?到底可以拿多少?KK律師只能說甘有這簡單啦,真的不是說要就能要,如果真的想要,建議是在離婚協議書上面寫清楚啦,不然通常都是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以下就對台灣民法親屬篇關於離婚中有關贍養費的部分規定,簡單介紹如下:
 
 


 

 


民法


第1057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從上面KK律師簡單說明就是離婚是要經過法院的判決離婚,然後要贍養費的那邊還要沒有任何錯,最後因為離婚導致生活困難,所以如果沒有錯的那邊有正常


的工作,通常都是拿不到贍養費的


 





 




 


 

家事律師&贍養費.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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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寫作的目的,是為了讓未來的我,看見過去的自己踏實的前進。」BY 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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