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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講好的口頭約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民法
第153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從民法153條的規定只要意思表示一致,口頭約定也可以成立契約,只是上法院如何證明有口頭之約定的差別
「秉持著專業及同理心,分析案件優勢及劣勢,爭取最佳利益」BY K.K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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