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借名登記?為什麼會有借名登記 」
關於借名登記,如果去翻民法真的沒有這樣的規定,那借名登記怎麼來的呢,是實務創設出來的,基本上通常都在討論 「借名人」 的權利,很少討論到「出名人」,簡單介紹如下:
實務見解
按「稱『借名登記』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之契約,其成立側重於借名者與出名者間之信任關係,在性質上應與委任契約同視,倘其內容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者,應賦予無名契約之法律上效力,並類推適用民法委任之相關規定」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76號判決參照。
由上可以知道借名登記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之契約,只要不違反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者就會賦予法律上的效力,類推適用民法委任之相關規定。而借名登記在台灣非常常見,通常都是為了規避法律上或者稅捐,債務等等,但是久了總是會有人反臉不認帳或者把財產偷偷處理掉,因此在訴訟上非常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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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毓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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