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認識法規 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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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刑法跟民法的成年年齡是不一樣的,但是從2023年1月1日起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所以就民法跟刑法有關成年的法條,簡單介紹如下

刑法

第 18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 由刑法在第18條第一、二項規定,可以知道未滿14歲之少年若有不法之行為,不加以施以刑罰,而14歲以上未滿18歲,則得以減輕其刑。也就是行為人滿18歲後才具有刑法的完全責任能力,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論處罪責

民法

第 12 條

滿十八歲為成年。

  • 由民法法第12條規定可以知道18歲為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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