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配偶和小三(小王)的連帶賠償規定」 民法 第185條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秉持著專業及同理心,分析案件優勢及劣勢,爭取最佳利益」BY K.K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