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沒有路可以連接道路怎麼辦?袋地通行權問題?」
關於土地涉及分割或者需要開道路,若要通過別人的土地怎麼辦,如果沒辦法談成,只能提出訴訟,介紹如下:
民法
第787條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
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
第七百七十九條第四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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