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樣才算詐欺?什麼是詐術?」
詐欺要有詐術, 介紹如下
刑法
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按施以詐術,係指傳遞與事實不符合之資訊,進而使相對人有產生錯誤認知之可能。所謂的事實,除了外在的客觀條件外,亦包括內心主觀的給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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