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錢怎樣的情況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公司的錢怎樣的情況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負責人須負什麼樣的責任?公司法規定如何,介紹如下:

 


 

公司法規定

第15條

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應與借用人連帶負返還責任;如公司受有損害者,亦應由其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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