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毀損罪?重點是要故意」
物品被別人弄壞了,不是就有毀損罪,刑法怎麼規定,簡單介紹如下:
刑法規定
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12條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由刑法第12條第2項規定可以知道,法條必須有寫到過失才會處罰,而民法第354條毀損罪並沒有寫到過失,所以沒有處罰過失犯,僅有處罰故意犯,因此如果對方是不小心毀損你的東西,是不構成刑法的毀損罪,僅能依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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