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怎麼算?固定金額合理嗎?」
勞工工作最重要的不外乎是錢,那們加班費要怎麼計算,固定金額合理嗎?簡單介紹如下:
勞動基準法規定
勞基法第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
加班費的計算是
兩個小時內工資*1.33
兩個小時後工資*1.66
超過4個小時工資*2
公司給的固定金額加班費必須超過上面的金額計算才不會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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