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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以知悉起算」
到底什麼時候還可以拋棄繼承,除了要被繼承人死後以外。民法怎麼規定,介紹如下
民法
第1174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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