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額數字跟文字,以哪個為主?」
當一份借據上面金額的數字跟文字不一樣時要以哪個為主,簡單介紹如下:
民法規定
第4條
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文字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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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作的目的,是為了讓未來的我,看見過去的自己踏實的前進。」BY 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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